非法经营期刊获利千万,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起诉。3月30日,琼山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符某等非法经营期刊案。
据琼山检察院指控,符某(女)违反国家出版管理规定,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,代理符某农(已死亡)成立的香港中华临床医学会名下的《中华医学护理杂志》、《中国教育教学杂志》等非法期刊。
符某于2007年12月20日成立海口福瑞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福瑞祥公司),期间先后招聘符某倩、梁某等人(梁某等人另案处理)为工作人员,通过假冒、伪造国内各省市刊号,共编印了《中华医学护理杂志》、《中国教育教学杂志》、《中华护士》等十余种非法出版物,利用非法期刊组稿刊发论文收取“版面费”。
2008年,郭某弘在明知符某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,伙同符某等人经营非法期刊等工作。
经查明,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,符某、符某倩、郭某弘从事非法期刊经营,通过邮政汇款及银行转账方式共收取投稿人“版面费”22486笔,违法所得共计10601203.33元。